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豫0105执3282号

张德成、河南三六九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25
公开日期
2019-06-30
所属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张德成;河南三六九置业有限公司;单县永顺置业有限公司;孙战英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105执3282号申请人张德成,男,汉族,1954年3月25日出生,住河南省长垣县。被执行人河南三六九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西鑫苑路******。法定代表人孙战英。被执行人单县永顺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单县舜师路中段(房管局**)iv>法定代表人孙战英。被执行人孙战英,男,汉族,1958年7月12日出生,住郑州市。张德成申请执行河南三六九置业有限公司、单县永顺置业有限公司、孙战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豫0105民初1802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如下:

一、被告单县永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张德成借款本金679133元及该本金的利息(利息自2016年7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10%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二、被告河南三六九置业有限公司、被告孙战英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河南三六九置业有限公司、单县永顺置业有限公司、孙战英未履行生效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于2019年1月3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中,本院采取了以下执行措施:1、本院立案后以邮寄方式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2、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多次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经多次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车辆、房产信息等,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3、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4、经传统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5、与申请执行人进行终本约谈,告知案件执行情况、财产查控情况及相关权利、义务。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安永

审判员  郭 宏

审判员  赵 凯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刘少勇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