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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483执827号

浙江联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科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桐乡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25
公开日期
2020-06-05
所属地区
桐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浙江联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科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9)浙0483执827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联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科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江西科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江西科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