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粤0604执恢409号

符隆钟合伙协议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23
公开日期
2021-06-28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当事人
符隆钟;杨兴坤;李先家;佛山市三杰达隔热彩钢板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604执恢409号 关于符隆钟与杨兴坤、李先家、佛山市三杰达隔热彩钢板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号:(2015)佛城法民三初字第350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19年5月23日立案恢复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结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