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18)苏1323执4605号 案 由 民间借贷纠纷 受送达人 杜其好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人:周琼,女,1978年9月7日生,汉族,住泗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锦旗、陈逍,江苏八面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杜其好,男,1972年10月12日生,汉族,住泗阳县。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标的为180000元,本院受理后,被执行人自行给付完毕,并由被执行人给付执行费2600元。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2019年5月22日 (院印)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