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粤1971执17294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爱必思拉链(东莞)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华凯鸿鞋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被执行人已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来自:
爱必思拉链(东莞)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粤1971执17294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爱必思拉链(东莞)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华凯鸿鞋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被执行人已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