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822执633号申请执行人买小果,男,1967年2月1日,汉族。被执行人王启功,男,1950年7月15日,汉族。被执行人王晓彬,男,1982年12月6日,汉族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买小果与被执行人王启功、王晓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启功、王晓彬未能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经查被执行人王启功、王晓彬有银行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王启功、王晓彬的银行存款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吕泽良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葛琳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