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0122执1311号段红波、管俊山:段红波与管俊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要求管俊山继续履行与段红波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将位于中牟县商都大街南侧,丰华街西郑东百合6#楼4—301室的房产(房屋产权证号:牟房权证字第**)过户登记至段红波名下,现已全部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段红波同自愿放弃其他一切权利,至此,段红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豫0122民初271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员 朱卫平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 张勇军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