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辽0782执481号

宋云龙执行实施类执行完毕通知书

法院
北镇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07
公开日期
2019-05-16
所属地区
北镇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事
当事人
宋云龙

裁判文书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执行完毕通知书(2019)辽0782执481号

被执行人:宋云龙,男,1997年7月16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满族,住辽宁省北镇市。本院在诉被执行人宋云龙危险驾驶罪罚金刑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

审判员 卜义利 

二0一九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 李晓丹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