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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晋0106民初2068-1号

李某与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07
公开日期
2021-06-18
所属地区
太原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李某;马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晋0106民初2068-1号

原告:李某,住山西省太原市。

被告:马某,住太原市,身份证号:。

原告李某与被告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长 席凤昌

审判员 孙文勇

人民陪审员 赵 强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 田星星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