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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1923财保341-1号

唐萍与平昌县江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裁定书

法院
平昌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07
公开日期
2019-05-15
所属地区
平昌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非诉财产保全审查
当事人
唐萍;平昌县江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川1923财保341-1号 本院作出的(2019)川1923财保341号唐萍与平昌县江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

裁定如下: 正文第2页倒数第2行“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现更正为“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审判员  程丽娇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  何建军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