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冀02民终353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熊瑞军,男,1974年8月20日出生,汉族,唐山市开平区瑞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现羁押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被
上诉人(原审原告):吕冬梅,女,1970年11月3日出生,汉族,现住唐山市开平区。
原审
第三人:唐山翔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唐山市高新区世纪龙庭111-13号。
法定代表人:路淑敏,该公司经理。 上诉人熊瑞军因与被上诉人吕冬梅、原审第三人唐山翔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2017)冀0205民初19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苗立柱
审判员 杨鹏章
审判员 刘 岩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 张艺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