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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103民初2922号

王东与方超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07
公开日期
2019-05-23
所属地区
安徽省合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王东;方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皖0103民初2922号

原告:王东,男,1989年10月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

被告:方超,男,1989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 原告王东与被告方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王东于2019年5月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王东撤回对被告方超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46元,由原告王东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刘海燕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  陆璐璐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