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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303执恢219号

刘洋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06
公开日期
2019-05-13
所属地区
河南省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当事人
刘洋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303执恢219号刘洋、南阳市大印财富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依据(2018)豫13民终3213号民事判决书受理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洋与被执行人南阳市大印财富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南阳市大印财富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自觉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履行金额59601元),2019年4月24日申请执行人刘洋向本院出具结案申请书,此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3民终321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