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湘0103民督235号
申请人:李文斌,男,1988年4月12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湘乡市。
被
申请人:湖南电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贺龙体育场**。
法定代表人:皮昕炜。
申请人李文斌于2019年4月25日向本院提出支付令申请。本院于2019年4月28日受理后,经审查被申请人湖南电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欠款证明中载明:湖南电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0日,因省职业联赛颁奖典礼项目欠款湖南加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舞美物料制作费叁万伍仟元整。其他证据亦显示本案的债权人为湖南加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故申请人李文斌不是本案的债权人,不具备当事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第四百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李文斌的支付令申请。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员 羊宝林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代理
书记员 曹吉琳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