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湘0802执426号
申请人:赵智峰,女,1956年6月1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
被执行人:张家界市永定区燚园食府,经营场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官黎坪办事处火车站国际旅游商业区******。经营者:杨彬,男,1990年6月12日出生,土家族,农民,住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智峰与被执行人张家界市永定区燚园食府健康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赵智峰于2019年5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湘0802执42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本页无正文)
审判长 易 悦
审判员 高红定
审判员 吴新林
二〇一九年五月五日
书记员 王 鹏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