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晋0702执400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杨红杰,男,1964年9月2日生,汉族,河南省滑县村民,住。 被执行人彭维生,男,1968年10月1日生,汉族,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居民,住本区。 本院作出的(2018)晋0702民终126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执行中,彭维生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执规定,
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彭维生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刘春晨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日
书记员 冯 敏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