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皖1226刑初334号被告人罗永安、崔广玉犯开设赌场罪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2日作出(2016)皖1226刑初334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
裁定如下:原判决书中第1页正数第16行字句“身份证号码342128198311060414”错误;现更正为“身份证号码342128198311160414”。
审 判 长 谌 敏
审 判 员 尤 嫚
人民陪审员 李先坤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日
书 记 员 王文婧 来自
开设赌场一审刑事裁定书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皖1226刑初334号被告人罗永安、崔广玉犯开设赌场罪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2日作出(2016)皖1226刑初334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
裁定如下:原判决书中第1页正数第16行字句“身份证号码342128198311060414”错误;现更正为“身份证号码342128198311160414”。
审 判 长 谌 敏
审 判 员 尤 嫚
人民陪审员 李先坤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日
书 记 员 王文婧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