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皖1225民初1975号
原告:刘敏,女,1970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阜南县。
被告:马巨荣,男,1970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阜南县。 原告刘敏诉被告马巨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
审判员梅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马巨荣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饶云超
审 判 员 梅 杰
人民陪审员 马 涛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日
书 记 员 李淑静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