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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211执保211号

袁光明申请李明军、赵伟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30
公开日期
2019-04-30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袁光明,李明军,赵伟明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211执保211号 申请保全人袁光明。 被保全人李明军,赵伟明。 本院于2019年4月19日受理的申请保全人袁光明申请李明军、赵伟明诉前证据保全一案,已于2019年4月30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承办人:刘昀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