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豫04刑初3号

李超民等十四人贩卖毒品一案判决书

法院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30
公开日期
2021-01-04
所属地区
平顶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当事人
库如民;李超民;刘景慧;钟君伟;王瑞玲;牛少辉;陶永占;宋红范;杜鲜花;常晓兵;常会涛;库胜利;任星光;李红军;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