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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324执恢477号

陈理统、肖胜利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30
公开日期
2020-12-31
所属地区
永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陈理统;肖胜利;陈今迈;永嘉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浙0324执恢477号永嘉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陈理统、肖胜利、陈今迈:申请执行人永嘉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理统、肖胜利、陈今迈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2018)浙0324执2844号],在原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已放弃了对被执行人肖胜利、陈今迈的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理统已履行了剩余的部分付款义务,同时,申请执行人永嘉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放弃了对剩余执行款项的催讨,并向本院申请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9)浙0324执恢477号、(2018)浙0324执2844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