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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625执295号

赵朋涛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郸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9
公开日期
2019-04-30
所属地区
郸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赵朋涛

裁判文书全文

郸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625执295号赵朋涛(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赵朋涛与邢治强、单丽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6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6500元,其中,本金36500元。本院已于2019年4月29日将该款转付给赵朋涛(申请执行人)。至此,赵朋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豫1625民初964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杨 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王永俊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