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冀0425执恢64号申请执行人尤国立。被执行人申爱虎。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15)大少刑初字第00007号,向被执行人申爱虎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申爱虎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裁定如下:扣划被执行人申爱虎银行存款。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邓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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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施类尤国立执行裁定书
大名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冀0425执恢64号申请执行人尤国立。被执行人申爱虎。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15)大少刑初字第00007号,向被执行人申爱虎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申爱虎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裁定如下:扣划被执行人申爱虎银行存款。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邓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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