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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鄂1281执206号

况自友与雷祖虞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9
公开日期
2019-05-09
所属地区
湖北省赤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况自友;雷祖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鄂1281执206号

申请执行人:况自友,男,1967年6月4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赤壁市蒲圻办事处北街。

被执行人:雷祖虞,男,1957年3月7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赤壁市蒲圻办事处永邦欧洲城。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况自友与被执行人雷祖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19年4月12号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并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9)鄂1281执20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文斌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赵鳌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