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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324执恢515号

周丰、永嘉月鑫汽车租赁中心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8
公开日期
2021-03-02
所属地区
永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周丰;永嘉月鑫汽车租赁中心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浙0324执恢515号周丰:申请执行人永嘉月鑫汽车租赁中心与被执行人周丰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2013)温永执民字第614号],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周丰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9)浙0324执恢515号、(2013)温永执民字第614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