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971执保2724号 关于申请人东莞市奥强电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冠星光电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冠星光电制品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莫少仪申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已依法处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请,现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说明。
审判员 :李正文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刘志威 微信公众号“”
东莞市奥强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冠星光电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冠星光电制品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971执保2724号 关于申请人东莞市奥强电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冠星光电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冠星光电制品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莫少仪申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已依法处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请,现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说明。
审判员 :李正文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刘志威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