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9)皖1623执1004号 本院在执行陈允与高飞其他案由一案中查明并认定,被执行人高飞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高飞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来源:
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9)皖1623执1004号 本院在执行陈允与高飞其他案由一案中查明并认定,被执行人高飞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高飞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