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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106执2327号

申请执行人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姚海洪、彭学英、姚丰丰追偿权纠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8
公开日期
2020-12-22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当事人
姚海洪;彭学英;姚丰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9)苏0106执2327号姚海洪、彭学英、姚丰丰:你(单位)与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向我院申请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4月26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将执行人纳入征信系统。户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定淮门支行;帐号:53×××91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联系人:巩志浩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