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506执恢400号 苏州众达玻璃有限公司、张军、李春芝: 苏州众达玻璃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军、李春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23000元。本院已强制执行完毕。至此,苏州众达玻璃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506民初5048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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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众达玻璃有限公司与张军、李春芝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506执恢400号 苏州众达玻璃有限公司、张军、李春芝: 苏州众达玻璃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军、李春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23000元。本院已强制执行完毕。至此,苏州众达玻璃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506民初5048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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