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303执14号沈颖颖、崔顶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沈颖颖与被执行人崔顶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崔顶海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履行2300000元,剩余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沈颖颖自愿放弃,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沈颖颖于2019年4月26日向本院书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3民终276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