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1702执1405号之一申请执行人焦双意,男,1969年12月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张荣芝,女,1971年7月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焦金铭,男,1997年1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焦成喜,男,1962年1月29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鲁玉凤,女,1962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焦世超,男,1986年2月25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陈春生,男,1969年3月23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孙田,女,1966年8月6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陈凯,男,1991年9月2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焦来意,男,1968年3月2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刘黑妮,女,1968年8月1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焦瑞,男,2004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陈亚旭,男,1975年4月1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邱新翠,女,1978年5月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陈文栋,男,2001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李会敏,男,1966年7月1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高玉娥,女,1965年5月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李瑞娟,女,1999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焦国立,男,1970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黄小好,女,1973年7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焦世恒,男,1997年5月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王小闯,男,1964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陈梅花,女,1966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王纪桥,男,1987年3月17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范国民,男,1955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李玉梅,女,1952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范亮亮,男,1981年2月1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康生宝,男,1976年5月14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王香,女,1973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康健豪,男,2003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焦如意,男,1961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纪喜梅,女,1962年7月13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焦坤,男,1987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胡秋生,男,1966年4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党玉荣,女,1966年8月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胡智文,男,1995年9月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李国成,男,1970年9月2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张丽,女,1971年7月1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李朝辉,男,1992年4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范落义,男,1962年11月6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陈丽,女,1962年8月4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范庆,男,1986年1月27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焦成立,男,1968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王玉兰,女,1968年4月2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焦丽,女,1992年5月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焦迎春,男,1971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张丽,女,1973年6月1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焦世杰,男,1996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刘长会,男,1971年12月2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张红莲,女,1976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刘博,男,1998年7月25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宋小国,男,1959年1月29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郑莲花,女,1957年1月16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焦俊伟,男,1987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陈卫国,男,1971年2月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孔春红,女,1968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陈琳,男,1992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李国强,男,1972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张梅琴,女,1972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李瞻哲,男,1998年6月15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王顺长,男,1968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闫继荣,女,1968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王俊齐,男,1988年1月1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闫东,男,1972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宁金玉,女,1973年8月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闫恒宇,男,1998年4月1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许得存,男,1968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遂平县。。申请执行人王树英,女,1968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许倩,女,2001年1月1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桑忠良,男,1966年7月25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林银玲,女,1968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桑超典,男,1990年9月3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沈应雨,男,1983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申请执行人焦亚丹,女,1982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沈岩,男,2005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焦根喜,男,1961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冯玉景,女,1964年10月9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焦志远,男,1986年1月5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周利民,男,1972年7月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陈玉凤,女,1974年7月2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周俊茹,女,1993年3月2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王顺成,男,1974年1月3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田金梅,女,1974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王俊华,男,1998年6月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焦明,男,1957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王金英,女,1959年2月2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焦猛,男,1983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李威,男,1971年4月2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王秀兰,女,1975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申请执行人王小会,女,1992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被执行人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金桥办事处烧山居委会烧山东组。
负责人:焦连贵,该村民组组长。申请执行人焦金铭、焦双意、张荣芝、焦成喜、焦世超、鲁玉凤、陈春生、孙田、陈凯、焦来意、焦瑞、刘黑妮、陈亚旭、陈文栋、邱新翠、李会敏、李瑞娟、高玉娥、焦国立、焦世恒、黄小好、王小闯、王纪桥、陈梅花、范国民、范亮亮、李玉梅、康生宝、王香、康健豪、焦如意、纪喜梅、焦坤、胡智文、胡秋生、党玉荣、李国成、李朝辉、张丽、范落义、范庆、陈丽、焦成立、焦丽、王玉兰、焦迎春、焦世杰、张丽、刘长会、刘博、张红莲、宋小国、焦俊峰、郑连花、陈卫国、陈琳、孔春红、李国强、张梅琴、李瞻哲、王顺长、王俊齐、闫继荣、闫东、闫恒宇、宁金玉、许得纯、许倩、王树英、桑忠良、桑超典、林银玲、沈应雨、沈岩、焦亚丹、焦志远、冯玉景、焦根喜、周利民、周俊茹、陈玉凤、王顺风、王俊华、田金梅、焦明、焦猛、王金英、李威、王小会、王秀兰与被执行人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金桥办事处烧山居委会烧山东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三十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豫1702民初10030、9656、9660、10033、9667、9661、9655、9665、9654、10025、9659、9669、9671、9666、9653、10031、9664、10029、10026、9662、9668、9672、10027、9658、9670、9651、9657、9663、10032、10028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3月12日立案执行。上述判决书分别确认被执行人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金桥办事处烧山居委会烧山东组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焦金铭、焦双意、张荣芝、焦成喜、焦世超、鲁玉凤、陈春生、孙田、陈凯、焦来意、焦瑞、刘黑妮、陈亚旭、陈文栋、邱新翠、李会敏、李瑞娟、高玉娥、焦国立、焦世恒、黄小好、王小闯、王纪桥、陈梅花、范国民、范亮亮、李玉梅、康生宝、王香、康健豪、焦如意、纪喜梅、焦坤、胡智文、胡秋生、党玉荣、李国成、李朝辉、张丽、范落义、范庆、陈丽、焦成立、焦丽、王玉兰、焦迎春、焦世杰、张丽、刘长会、刘博、张红莲、宋小国、焦俊峰、郑连花、陈卫国、陈琳、孔春红、李国强、张梅琴、李瞻哲、王顺长、王俊齐、闫继荣、闫东、闫恒宇、宁金玉、许得纯、许倩、王树英、桑忠良、桑超典、林银玲、沈应雨、沈岩、焦亚丹、焦志远、冯玉景、焦根喜、周利民、周俊茹、陈玉凤、王顺风、王俊华、田金梅、焦明、焦猛、王金英、李威、王小会、王秀兰每家分别支付补偿款14000元。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在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报告财产状况,传唤其到本院接受调查,被执行人向本院申报财产并接受调查,因该居民组暂时没钱未能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二、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自然资源部等发出查询通知,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但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三、未查到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土地、住房公积金情况。
四、对被执行人的住所地进行了现场调查,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
五、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本院已告知申请执行人本案的执行情况、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申请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 军
审判员 职静梅
审判员 张建军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考春生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