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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403民初670号

林远坚与邝岳斌、邝岳桓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8
公开日期
2020-12-15
所属地区
广东省珠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林远坚;邝岳斌;邝岳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403民初670号

原告:林远坚,男,1981年5月1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被告:邝岳斌,男,1985年7月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被告:邝岳桓,男,1988年9月24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原告林远坚诉被告邝岳斌、邝岳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邝岳斌、被告邝岳桓均下落不明无法送达,需公告送达,本案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程洪龙

人民陪审员  梁黎黎

人民陪审员  周玉环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陈惠琼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