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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981执317号

易长友申请廖锡锚借款合同纠纷普通执行执行终结裁定书

法院
沅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6
公开日期
2019-04-29
所属地区
沅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易长友;廖锡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沅江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湘0981执317号 申请执行人易长友,男 被执行人廖锡锚,男 易长友申请执行廖锡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沅江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湘0981民初1028号;(2018)湘09民终1689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沅江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湘0981民初1028号;(2018)湘09民终1689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彭建华

审判员  金国红

审判员  周普丰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李晓清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