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皖1182执1102号
申请执行人:杨涛,男,1991年6月4日生,汉族,住安徽省明光市。
被执行人:丁伦柱,男,1986年11月6日生,汉族,安徽省明光市。本院在执行杨涛与丁伦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杨涛依据明光市人民法院(2018)皖1182民初1625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04月2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2019年04月26日申请执行人杨涛与被执行人丁伦柱达成和解履行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孙怀宁
审判员 孙志勇
审判员 卞广庆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毛明悦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