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吉0524执394号
申请执行人:徐莉莉
被执行人:赵日光徐莉莉与赵日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9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6039.00元,其中,本金15000元,诉讼费900.00元,执行费139.00元。本院已于2019年4月22日将该款转付给徐莉莉(申请执行人)。至此,徐莉莉(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吉0524民初487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