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9)川3434刑初23号 公诉机关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沙马衣姑(绰号沙马大汗),男,彝族,1982年2月5日出生,小学文化,村民,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越西县,捕前住越西县。2018年8月2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越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7日经越西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由越西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越西县看守所。 被告人色子曲打子,男,彝族,1973年4月3日出生,不识字,村民,户籍所在地:四川省甘洛县,住甘洛县,捕前租住甘洛县。2018年8月2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越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7日经越西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由越西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越西县看守所。 被告人张小龙,男,汉族,1982年8月21日出生,小学文化,村民,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越西县,捕前租住越西县。2018年8月2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越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7日经越西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由越西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越西县看守所。 被告人谭德平(绰号狗豹),男,汉族,1981年9月2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村民,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越西县,捕前住越西县。2018年8月2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越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7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越西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越西县看守所。 被告人王川,男,汉族,1991年4月17日出生,初中文化,村民,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越西县,捕前住四川省西昌市。2018年9月28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越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1日经越西县人民检察院批准,10月12日由越西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越西县看守所。 被告人拉基吉哈子,男,彝族,1993年2月28日出生,中专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越西县,捕前住越西县。2018年8月2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越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7日经越西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由越西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越西县看守所。
辩护人:俄雷木加,四川昊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检察院以越检诉刑诉〔2019〕1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沙马衣姑、色子曲打子、张小龙、谭德平、王川、拉基吉哈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3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拉依五乃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沙马衣姑、色子曲打子、张小龙、谭德平、王川、拉基吉哈子及其辩护人俄雷木加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7月份以来,王某(在逃)为牟取非法利益,邀请被告人沙马衣姑、色子曲打子、尔布各哈(在逃)、舒勇(在逃)等人,在甘洛县新市坝镇、蓼坪乡、玉田镇、白沙河附近以及越西县梅花乡、乃托镇等地开设赌场,组织参赌人员以“叠十四”的方式进行赌博并抽头渔利达20万元以上。被告人色子曲打子,参与组织五次赌场抽头后退出。后其在赌场中提供烟、水、每天获取1000元的报酬。被告人张小龙、谭德平、王川、拉基吉哈子在赌场分别从事捡钱、放木杆标记、敲饽饽、联系赌博场地、接送参赌人员的任务并从中获取利益。2018年7月22日,越西县公安局民警在乃托镇乃托村挖古组的一个精准扶贫安置房内,将赌场捣毁,抓获被告人沙马衣姑、张小龙、拉基吉哈子、谭德平以及30余名参赌人员,收缴赌资13万元,扣押用于开设赌场用途的4辆汽车。 公诉机关在审理过程中建议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沙马衣姑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色子曲打子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并处罚金。分别判处被告人张小龙、谭德平、王川、拉基吉哈子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拉基吉哈子的辩护人辩称:1、被告人拉基吉哈子在本案中只是联系赌博场地,系从犯,其情节轻微。2、被告人拉基吉哈子系初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本人及家属自愿主动退赔违法所得及缴纳罚金。请求依法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份以来,王某(在逃)为牟取非法利益,邀请被告人沙马衣姑、色子曲打子、尔布各哈(在逃)、舒勇(在逃)等人,在甘洛县新市坝镇、蓼坪乡、玉田镇、白沙河附近以及越西县梅花乡、乃托镇等地开设赌场,组织参赌人员以“叠十四”的方式进行赌博并抽头渔利达10余万元。被告人色子曲打子参与组织了五次赌场抽头后退出。后其在赌场中提供烟、水、每天获取1000元的报酬。被告人张小龙、谭德平、王川、拉基吉哈子在赌场分别从事捡钱、放木杆标记、敲饽饽、负责联系赌博场地、接送参赌人员的任务并从中获取利益。2018年7月22日,越西县公安局民警在乃托镇乃托村挖古组的一个精准扶贫安置房内,将赌场捣毁,抓获被告人沙马衣姑、张小龙、拉基吉哈子、谭德平以及30余名参赌人员,收缴赌资134070元人民币,扣押用于开设赌场用途的4辆汽车。 另查明:在开设赌场过程中,被告人沙马衣姑非法获利4000元,被告人色子曲打子非法获利14000元,被告人张小龙非法获利1300元,被告人谭德平非法获利200元,被告人王川非法获利3000元,被告人拉基吉哈子非法获利600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及被害人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以下证据予以证明: 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2018年8月2日,越西县公安局刑警队的受理本案,经越西县公安局决定对“2018072赌博案”立案侦查。 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证实:被告人沙马衣姑、张小龙、拉基吉哈子、谭德平、王川的刑事拘留时间。 3、羁押证明。证实:被告人色子曲打子的羁押情况。 4、提请批准逮捕书、应当逮捕被告人建议书、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逮捕通知书、换押证,移送起诉告知书。证实:2018年9月7日,经越西县人民检察院决定,被告人沙马衣姑、张小龙、拉基吉哈子、谭德平、色子曲打子被逮捕;2018年10月11日被告人王川被执行逮捕。 5、在逃人员登记表。证实:被告人色子曲打子、王川于2018年8月13日网上追逃;王某、舒勇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 6、基本情况以及人口信息。证实:本案上列六名被告人犯罪时均已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7、提讯证、传唤证、到案经过,抓获经过。证实:本案被告人及参赌人员被抓获的经过和基本情况。 8、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发还清单。证实:在见证人兰某的见证下扣押赌博现场五辆汽车,分别是尼桑牌轿车(川44S**)、吉普型长城哈弗棕色汽车(川W×××××)、白色沃尔沃轿车(川W×××××)、黑色无牌广州本田轿车、上海大众牌小型白色轿车(川A×××××)。发还清单显示吉普型长城哈弗棕色汽车(川W×××××)已发还给约呷克布子。 9、随案移送清单。证实①作案工具:2个木棒、1个小木块、铜钱322个、2支胶水被收缴。②四台轿车随案移送,分别是车牌川A×××××大众牌POL0白色轿车、车牌川A×××××东风日产白色轿车、车牌川W×××××白色沃尔沃轿车、无牌黑色广州本田轿车。 10、证人马某1证言。证实:2018年7月21日、7月22日,谭德平打电话让我开自己的白色长城M4送他及他女友牟某、马某2去乃托水泥厂背后新房子赌场里卖东西,谭德平给我100元车费。看见赌场上约有三四十余人。 11、证人姚某证言。证实:①2018年7月18日听拉基吉哈子说,乃托有个赌场上在叠十四。2018年7月21日中午,拉基吉哈子打电话喊我去,后他开他的本田雅阁车到文昌街接我去乃托赌场,我赌博输了800元。②听拉基吉哈说赌场的组织者有越西的小福强、汪某、沙马大汉,甘洛的,汉源的人。在赌场看见小福强和沙马大汉(羁押时认识)在,汪某没有在。③赌场上张小龙和狗豹(姓谭)在负责赔付,小福强的儿子王春(音)在敲饽饽,另外还有专门负责看闲家下黑柱的人员。拉基吉哈子自己说,乃托这个赌场是他联系的。赌场上庄家、闲家贏钱超过1000元都要抽百分之十放在饽饽里(纸箱)。 12、证人马某2证言。证实:①自己参与过三次赌博,②三次都是越西、甘洛、汉源三帮人一起开的,越西的老板,听狗豹说有小福强、约沙;甘洛的老板听甘洛的彝族妇女(羁押知道叫热曲莫)说一个叫尔布,另一个个子高,名字里有一个“打”字(色子曲打子),汉源的老板是通过和别人聊天知道一个叫“四哥”、另一个“三娃儿、三哥”(舒勇)。③赌场捡钱的人有狗豹、小龙、“瓦铁”、敲饽饽的是小福强的儿子王川,牟某在赌场里卖红牛和零食,甘洛有个女的也在卖。 13、证人杨某证言。证实:去了赌场两次,两次都是被抓获的地方。①知道开设赌场的人员是甘洛的尔布,越西的么爸,还有一个“大汉儿”;汉源的四哥和苏老三(有人喊三哥,三娃儿)。②汉源有8个人通过一个“瓦各”的人知道越西在叠十四,于是我打电话联系康先生从汉源坐大巴到越西来参加赌博,赌场里有两三个人在捡钱赔钱,一个年轻小伙子抽钱放的纸箱。 14、证人潘某证言。证实:赌博的房子是罗某2所铁家的,他家夫妻一直在浙江打工,平时只有罗某1在家,听说抓人当天警察将罗某1抓走了。不清楚他家房子是谁提供给赌博人员。 15、证人肖某证言。证实:在7月19、20日从眉山坐火车到越西,到越西后得知胡宝在乃托赌钱,于是就到乃托的赌场了。自己没有参与赌博,到赌博现场看见四、五十余人围在一起叠铜钱,看见一个三十多岁的小伙子在叠铜钱,周围的人下注,一个叫“狗豹”的人在说“不要喊,不要闹,没有跌翻赔你们钱,叠翻了就收”这样在维持秩序。 16、证人沙某证言。证实:一个甘洛的面熟男子叫我到越西去赌钱并给我说可以去借水钱,借1000元给50元水钱,我身上有4300元就想去放水收钱。到了赌场看见阿色阿呷、阿依作曲莫、什布莫格吉热曲木、铁洛莫、俄木尔布在一起,人很多。还没有人来借钱就被抓了。 17、证人牟某证言。证实:其和谭德平属男女朋友关系,和他一起去过赌场4次,都是和马某2、谭德平一起坐马某1的汽车去赌场,前两次去的地方不同,是在甘洛方向,后两次就是今天被抓的地方,今天马哥的汽车还坐了宋光珍。这四次,谭德平是赌场的工作人员,老板负责发工资;马某1说拉一趟人去赌博堂子有三百元的工资。 18、证人阿某1证言。证实:色子曲打子是其父亲,自己和自己的姑妈热曲木,参与叠十四赌博十几天,十几天前赌场开在白沙河,在2018年7月21日赌场转移到乃托水泥场背后的精准扶贫房里。参赌人员较多约有六、七十余人,开设赌场的人有甘洛、越西、汉源三地的人,有甘洛的“尔布”和“伍各”(对二人特征进行描述),汉源的三男子,其中一个叫“鸡娃儿”;其父亲色子曲达子和甘洛的老板伍各和尔布认识,在赌场里免费提供水和烟,老板每天给他1000元。赌场有两辆车专门负责接送,一辆面包车,辆白色城市越野车。 19、证人热曲木证言。证实:自己和阿呷莫、格吉热曲、阿车阿呷、的日瑞曲、伍热尔布木等五、六十余人在越西县乃托镇一户人家中参与叠十四赌博。我的堂哥色子曲打子在赌场里送烟、送水,他说老板每天给他1000元。在赌场里有免费烟抽、免费水喝。 20、证人罗某1证言。证实:拉基吉哈让我在乃托镇乃托村挖古组公路边帮他放哨,警察来了让我打电话(尾号603)给他,说好给我100元工资,当天下午5时给了我100元。第二天他继续安排我放哨,下午四点,被民警抓了,我带着民警去赌场抓人。另证实两天都和一个很胖的甘洛人一起在放哨。 21、证人邓某证言。证实:在四、五天前参与叠十四赌博,共实施了三天,赌场组织者是一个“王”姓男子开设的,大家都喊他么爸。张小龙在捡钱,老板沙马衣姑开饽饽时他们在一起并参与赌博,牟某在卖东西。 22、证人呷呷约日证言。证实:自己参与叠十四赌博两天,组织者是甘洛的俄木尔布;汉源有两个,分别是“苏三娃”和“四哥”;越西有两个老板,分别是“么爸”和沙马衣姑(通过辨认),其他人跑了。赌具铜钱是“么爸”从一个手拿包里拿出来的。 23、证人蒋某证言。证实:自己之前和马某2一同到甘洛赌场参加叠十四,从2018年7月20日开始去乃托的赌场,连续去了三天。赌场组织者是甘洛和越西的,越西的是小福强(么爸)等人。另外狗豹和张小龙在场上捡钱;在越西县梅花乡的一个烤烟房参与两次,乃托水泥场背后的房子参与2次。越西赌场的组织者有越西的“么爸”、汪某,大汗儿,我看见他们拿饽饽去分钱(赌场上拿饽饽分钱的都是老板,饽饽只有老板可以动)。狗豹和小龙在捡钱和放杆杆。 24、证人省某。证实:自己参与了两天乃托水泥厂下面精准扶贫房内的叠十四赌博,听说赌场开了几天了。提供铜钱是“么爸”,另外沙马衣姑和阿支五且丢过铜钱,张龙负责捡钱。 25、证人宋光珍两次证言。证实:通过马四知道,乃托有叠十四赌场,自己就去过一天,听说赌场的老板有越西、甘洛、汉源的,越西的老板是小福强。狗豹和张小龙在捡钱,拉基吉哈子(通过辨认)堂子上管理秩序,有人吵闹他就吼一下。 26、证人罗某2所铁证言。证实:2018年7月22日民警在乃托镇查获的赌博场地,就是他家的精准扶贫房子,当时自己和妻子在外面打工没在家。听罗某1说是我哥哥罗某2所布让他将钥匙拿出来给我大哥,罗某1没有得到任何好处。 27、证人阿某2证言。证实:①自己和丈夫2018年7月份在重庆打工,今年1月才回来。听说7月份,有人在我家位于甘洛县廖平,向达杆依村5组3号的院坝中赌博。②听孩子说是一个彝族老头来联系我家的院子借给那些赌博的人给了500元,他们采用丢铜钱的方式赌博,人员有汉族、彝族。 28、证人曲木沙机木证言。证实:南菁乡南林村支部书记反映2018年中旬有人组织在村二组河坝里,以叠十四的方式赌博,都不是本村的村民。 29、证人俄作木呷证言(系乃托镇、乃托村村长)。证实:在乃托镇、瓦古组国家精准扶贫移民点实施聚众赌博达两天,参与人数多。 30、证人阿某3证言(系梅花乡打土村村主任)。证实:听说2018年7月份由一伙人开车子到打土村烤烟房、白沙河附近、村小学背后的考烟空地上、梅花乡的山上赌博,经常换地方实施叠十四赌博。 31、证人罗某2所布证言。证实:2018年7月20日,拉基吉哈子到我家来找我租房子,我侄儿罗某1说瓦古组,扶贫移民集中安置点有空房子。后拉基吉哈和我侄儿一同去看房子,第二天就有人在我弟弟家(安置点)开始赌博,当天赌完后,拉基吉哈给罗某1400元,第三天没赌完就被抓了。 32、证人汪某证言。证实:最近在甘洛和白沙河的山上,以叠十四的方式,赌了十几天。是小福强带我去甘洛赌博,组织者有小福强、尔布、曲打、大汗儿、马海约沙、苏三姓,其他的不清楚。小福强曾找我和他一起开堂子,因自己没钱就不当老板,只是参赌。 33、被告人色子曲打子供述与辩解。证实:和越西的“么爸”(别人都叫他小福强)在甘洛赌博时认识,我和他们一共组织过5次赌博堂子。第一次是2018年6月份,吉俄伍各打电话说:和“么爸”等人一起开赌博堂子叫我加入。第二天我带了3000元去位于甘洛倮倮沟村一个烤烟房里和他们组织堂子。老板有我、“么爸”、汪某、沙马大汉、约沙、吉俄五各、俄木尔布、一个甘洛的叫“花猫尔”(具体姓名不详),赌场里由老板轮流当庄,参赌人员来下注。当天参与赌博人数达30余人,抽头2万余元,我们每人分得3000余元;当天赌场的工作有叫瓦特、嘎嘠的在捡钱和放木杆打标记,尔各五合在敲饽饽,一两个在放哨,工作人员的分工和报酬自己不清楚。第二次就是参加当老板的第二天,我和俄木尔布一起到甘洛玉田镇叫马麻村山上的一个养猪场里打的叠十四,参赌人员共五、六十余人,赌博结束后我们八个老板共分得5500元。这次过后,俄木尔布就不让我在当老板,(因我女儿和妹妹开赌场时被抓,一个叫瓦尔果洛莫也被抓,她出来后在我们的堂子里捣乱)。第三次2018年7月份的一天,我和“么爸”电话联系说好开堂子并按人头平分股份。我妹妹热曲莫和格吉热曲一起坐车到甘洛街上花200元买了20个小塑料板凳放我车上到越西一个叫“打土”的地方。在半路上“么爸”安排人来接我们到个村的烤烟房里组织赌博。铜板是“么爸”拿出来,当天参赌人员共计20余人。后我妹妹说共7个老板(我、热曲莫、格吉热曲、么爸、沙马大汉儿、约沙、汪某),抽头后分得700元。这次由瓦特在放木杆标记,小龙在帮捡钱。工作人员都是“么爸”在操作。第四次,第二天,“么爸”打电话说换地方到白沙河来。我到后,他安排人来接我到白沙河一个养猪的地方,我们老板轮流当庄,我们老板中我、热曲莫、格吉热曲、沙马大汉儿、汪某、约沙6人分得3000余元,“么爸”多拿了2000元去做关系费,输多的汉族分了他6000元,当天有小龙、瓦特在负责赔钱和放木杆打标记,另外“么爸”的儿子在卖烟敲饽饽。赌场地点是越西人联系。第五次,第二天早上,“么爸”电话联系我让我到越西县白果乡方向来,我开车和妹妹热曲莫和格吉热曲一起到“打土”后和“么爸”一起到一户人家中。当天的老板有我、热曲木、格吉热曲、沙马大汉儿、汪某、约沙、“么爸”还有那个越西汉族、俄木尔布9人,每人分了???000余元,汉源的汉族虽轮流当庄但没有分钱。后因为俄木尔布加入、“么爸”让汉源的人一起开堂子分股份不合适的原因就退出了,没有再参与。我同“么爸”说好我开车到赌博堂子卖水一天,他给我1000元。这次赌博堂子里小龙和瓦特负责捡钱赔钱,“么爸”的儿子在赌场里边卖烟边“敲饽饽”。当天一个叫狗豹的在放木杆打标记。他们的工作都是“么爸”安排的,赌场里有一个叫吉哈的人,但具体负责什么不清楚。不清楚是否有专门安排接送的车子,每个到赌场来的车子最后赌完都会找“么爸”要钱,一般100、200、300不等。另证实自己退出后赌场的组织者有“么爸”、沙马大汉、俄木尔布、苏三娃儿四哥他们,我退出后赌场开了三天就被公安抓获了。我退出后,20号赌场开在廖平方向一户人家的坝子、21.22号乃托精准扶贫的房子里面打,自己拿过2天的钱,第三天没有拿钱就被抓了这三次小龙负责捡钱和赔钱,狗約负责放木杆打标记、“么爸”的儿子在买烟和敲饽饽。赌博用的铜钱是“么爸”拿的,板凳是“么爸”让我买的,本钱从抽头里扣除,石板是谁提供的不清楚。参与赌博的时间是2018年7月初开始,自己参与短期内当老板5次,没有当老板后赌场开了7、8天,最后两天我去了就被抓了。另五次当老板获利情况,第一次3000余元,第二次5500元,第三次700元,第四次3000余元,第五次3000余元,合计15200余元。退出后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狗豹、小龙、“么爸”的儿子,他们都是“么爸”安排。 34、被告人沙马衣姑供述与辩解。证实:因自己个子比较高,有人叫他“沙马大汉儿”。2018年7月16日小福强电话联系我让我和他一起到白沙河开堂子,他说借钱给我,当天我没有去。17日,小福强再次打电话给我后,我答应,于是他开车接我到白沙河一个没人住的坝子,中午1点后人多了,小福强拿石板和铜钱拿出来开始赌,他安排其侄子张小龙和瓦铁负责捡钱和放杆杆;小福强、舒三娃、色子曲打子还有一些不认识的人在轮换敲饽饽。我以每天200元的利息向小福强借一万开庄,后我又陆续借了2万,当天散场,小福强分了我1400元。后面三天都在白沙河附近,分别是在白沙河一个没有人住的门前、白沙河巴古一个电站旁、白沙河到甘洛海棠的公路边。我因没有钱就没有开庄,堵了几百块耍。小福强第一天分了我1400元、第二天分了我1100元、第三天分了800元; 35、被告人拉基吉哈子供述与辩解。证实:开设赌场是越西的小福强(么爸),一个甘洛的名字里有个“打”字,一个汉源的“三娃儿”、沙马大汉、有几次一个汉族女的叫汪某。自己去了赌场7、8次。小福强的侄儿子张小龙和一个叫“瓦铁”的在赌场里负责捡钱给输家和赢家赔钱,谭德平负责放杆杆,小福强的儿子负责“敲饽饽”每次都找当地的一、两个人放哨。我帮“小福强”他们联系过两、三次赌博场所,每次在小福强交给房主租金中拿起200元差价。 36、被告人谭德平的供述与辩解。证实:自己绰号“狗豹,参与了几次赌博。7月21、22日我拉东西去卖,到赌场后看见“么爸”拿着铜钱、石板、饽饽喊四、五十人围着赌,具体负责人是幺爸、沙马大汉、三哥、俄木尔布,沙马约沙五人轮着在丢铜钱,但分钱时沙马约沙没有进去,7月22日中午瓦铁先走了,俄木尔布就让我放杆杆,放了1个多小时 就被民警抓获。 37、被告人张小龙五次供述。证实:称仅参与过两次赌场里捡钱的工作。每天么舅(王某)给我300元,共得了600元。王川负责敲饽饽,谭德平负责放杆杆,我和瓦铁负责捡钱。 38、被告人王川四次供述。证实:在其父亲王某(大家都叫他小福强、幺爸)安排下,在赌场里面卖烟和从事拿饽饽。每天开着白色沃尔沃轿车,车牌川W×××××去赌场,王某每天给我发300元工钱。张小龙每天也有300元工钱。 39、勘验、检查、辨认笔录。证实:赌博现场的基本情况,当场在纸箱内收缴100元面额的人民币,经清点共计32700元,在一木板床下发现一堆面额10元的人民币,经清点共计16900元及赌博用工具铜钱;在对停放在安置房的车辆进行检查时,在车牌川A×××××大众牌POLO轿车尾箱发现一白色纸盒,内装有数量不等的三串铜钱,木板一个,短木棍2根,驾驶证套一本,内装一名叫舒勇的驾驶证,邮政银行卡2张,农村信用银行卡1张,工商银行卡1张,名为唐蜜的社保卡一张;从车牌川A×××××东风日产轿车的副驾驶遮阳板处发现100元面额人民币,清点后共计5000元。民警依法对该物品进行封存提取。 40、提取物证登记表、物证照片。证实在现场车辆上提取铜钱两枚,四枚铜钱进行拍照固定。 41、辨认笔录。证实:涉案人员做了相符辨认。 42、中国农业银行业务凭证。证实该案查获现金134070元已上缴越西县县公安局账户。 43、视听资料。证实:民警抓捕赌博人员的视频及辨认视频。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客观,真实,互为印证,且与本案事实紧密关联,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形成证据锁链,本院予以确认。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沙马衣姑、色子曲打子、张小龙、谭德平、王川、拉基吉哈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组织多人、多次聚众赌博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确认。在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对六被告人的量刑建议与
本院查明的被告人罪责刑相符,本院依法予以采纳。
被告人拉基吉哈子的辩护人对被告人拉基吉哈子从轻处罚的辩称理由,与
本院查明的被告人拉基吉哈子的犯罪事实相符,本院依法予以采纳。本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沙马衣姑、色子曲打子系开始赌场老板,起组织、策划作用,系本案主犯。被告人张小龙、谭德平、王川、拉基吉哈子起辅助作用,系本案从犯。鉴于案发后,被告人沙马衣姑、色子曲打子、张小龙、谭德平、王川、拉基吉哈子认罪态度较好,当庭自愿认罪,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确有悔改诚意,系坦白。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小龙、王川、拉基吉哈子家属主动代其退赔违法所得,并积极缴纳罚金。鉴于被告人张小龙、王川、拉基吉哈子犯罪情节较轻,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沙马衣姑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8年8月2日起至2023年2月1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二、被告人色子曲打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8年8月2日起至2022年8月1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三、被告人谭德平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8年8月2日起至2020年8月1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四、被告人张小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五、被告人王川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六、被告人拉基吉哈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七、依法追缴被告人沙马衣姑的违法所得4000元人民币、被告人色子曲打子的违法所得14000元人民币、被告人谭德平的违法所得200元人民币、被告人张小龙的违法所得1300元人民、被告人王川的违法所得3000元人民、被告人拉基吉哈子的违法所得6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八、扣押在案的涉案赌资134070元人民币,涉案交通工具:白色尼桑牌轿车(川A×××××)一辆(发动机号SR20,识别代码LGBEIAE214Y010460)、白色沃尔沃轿车(川W×××××)一辆(发动机号7152880,识别代码LVYPDALA6JP048102)、黑色无牌广州本田轿车一辆(发动机号K24A4,识别代码LHGCM566742036729)、上海大众牌小型白色轿车(川A×××××)一辆(发动机号SR20,识别代码LSVE49J722086464)及赌具:2个木棒、1个小木块、铜钱322个、2支胶水,依法予以没收。由查封扣押机关依法处理,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审 判 长 舒 雄 伟
审 判 员 毛 打 前
人民陪审员 沙马小平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曲木车牛 附本判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款: 第三百零三条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刑期,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受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备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在犯罪的危害;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三条第二款“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第三款“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