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豫0185执175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河南农开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冰,任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郑州市管城区思霖服饰商行。经营者:冉莉莎。
被执行人:冉莉莎,女,1976年4月7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汝南县。
被执行人:王洪伟,男,1971年1月8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汝南县。申请执行人河南农开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郑州市管城区思霖服饰商行、冉莉莎、王洪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申请执行人自愿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8)豫0185执1754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杨 军
审判员 吕少阳
审判员 王晓彦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石旭凡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