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1202执2806号 彭玉兰、郭菊花: 关于申请执行人彭玉兰与被执行人郭菊花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郭菊花于2019年4月25日到庭履行本案债务,支付案款20000元,申请人彭雨兰确认已收到前述案款,并同意放弃追偿剩余款项及利息。因此,本院作出的(2015)肇端法民二重字第3号民事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可办理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注:具体事宜请与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组联系,联系人:陈俊捷、李子昊,联系电话:0758-2755692,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前进南路9号,邮编52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