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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0502执279号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与段连政、崔孝楼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5
公开日期
2019-04-29
所属地区
吉林省通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纠纷
当事人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段连政;崔孝楼

裁判文书全文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吉0502执279号

申请执行人: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段连政、崔孝楼。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段连政、崔孝楼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吉0502执27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海军

审判员  左 平

审判员  张金玲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王鹏晰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