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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191执667号之二

河南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甘肃易骏泰旅客运输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5
公开日期
2019-04-29
所属地区
河南省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河南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甘肃易骏泰旅客运输有限公司;马蕾;马晓峰;张宝春;丁艳;马燕;新疆益畅通旅客运输有限公司;牛新勇;钟良;马银贵;牛晓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191执667号之二申请人河南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世博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5624742401。法定代表人李国强。委托代理人韦康康、李凯,系公司员工。被执行人甘肃易骏泰旅客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拉州新区瑞玲翠苑**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MA7247WU1C。法定代表人牛新勇。被执行人马蕾,女,1975年6月29日出生,回族,住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被执行人马晓峰,男,1972年7月4日出生,回族,住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被执行人张宝春,男,1975年4月9日出生,汉族,住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被执行人丁艳,女,1974年9月13日出生,回族,住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被执行人马燕,女,1974年5月4日出生,回族,住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被执行人新疆益畅通旅客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新疆乌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北郊客运站****门面会信用代码91650105399900253B。法定代表人牛新勇。被执行人牛新勇,男,1976年4月22日出生,汉族,住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被执行人钟良,男,1968年2月26日出生,汉族,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被执行人马银贵,男,1982年10月6日出生,回族,住新疆昭苏县,。被执行人牛晓军,男,1974年8月23日出生,回族,住新疆阜康市,。本院在河南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新疆益畅通旅客运输有限公司、牛新勇、钟良、马银贵、牛晓军、马蕾、马晓峰、张宝春、丁艳、甘肃易骏泰旅客运输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现由于申请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豫0191执66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文涛

审判员  孟灵军

审判员  王世争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刘 杰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