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鲁1425执674号王xx、王xx:本院于2019年4月15日立案执行的(2019)鲁1425执674号王xx与王xx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依据(2017)鲁1425民初2563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王xx应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300元,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先申请人王xx申请支付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的抚养费4800元,因法院依职权扣划被执行人王xx银行存款4850元(含抚养费4800元、执行费5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