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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506执4547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与顾喜文、李梅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4
公开日期
2021-05-18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顾喜文;李梅珠

裁判文书全文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苏0506执4547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顾喜文、李梅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执行顾喜文、李梅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094849.96元及相应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完毕。至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0506民初227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