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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212执288号

张先云、党瑞芹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开封市祥符区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3
公开日期
2019-04-24
所属地区
开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张先云;党瑞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开封市祥符区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212执288号申请人张先云,女,汉族,1977年6月16日生,住河南省新蔡县。。被执行人党瑞芹,女,汉族,1981年9月9日生,住河南省开封县。。本院在执行张先云申请执行党瑞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8)豫0212民初129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长  李 冰人民

审判员  崔付玉人民

审判员  张道平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张 妍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