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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辽0624执恢1号

王文宝申请刘义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恢复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3
公开日期
2019-04-26
所属地区
宽甸满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裁判文书全文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辽0624执恢1号王文宝、刘义成本院执行的王文宝申请刘义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刘义成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