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内2222民初2011号原告陈田宝,男,1972年10月4日出生,蒙古族,人,农民。被告白布仁白乙拉,男,1971年4月27日出生,蒙古族,人,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陈田宝诉被告白布仁白乙拉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原告陈田宝于2019年4月2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白布仁白乙拉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田宝撤回对被告白布仁白乙拉的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陈田宝负担。
审判员 李 牡 兰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包乌日韩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