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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黔0622执49号

吴敏与被执行人吴廷树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3
公开日期
2019-04-28
所属地区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当事人
吴敏

裁判文书全文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黔0622执49号吴敏:申请执行人吴敏与被执行人吴廷树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1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依照本院作出的(2018)黔0622民初741号民事判决书,支付申请执行人装修款7000元。本院依法受理。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廷树分别于2019年1月29日和2019年4月23日缴纳了案款7000元及应负担诉讼费25元。本院分别于2019年1月29日和2019年4月23日向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案款7000元及诉讼费25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本院(2019)黔0622执4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19年4月23日结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