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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511执505号

林喜江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2
公开日期
2021-02-22
所属地区
汕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当事人
林喜江

裁判文书全文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511执505号 林喜江: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据已生效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18)粤0511刑初395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林喜江缴交刑事罚金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5日立案执行,执行期间,裁定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3050.55元。尔后,本院通知被执行人应立即缴清其余刑事罚金,被执行人自行于2019年4月9日将其余刑事罚金6949.45元向本院缴清。鉴于上述情况,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