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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326执1487号

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顺利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2
公开日期
2021-03-08
所属地区
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顺利;周崇配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浙0326执1487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吉祥路**,组织机构代码778260532。

法定代表人:黄明云。

被执行人:陈顺利,男,1975年8月13日出生,住温州市苍南县。

被执行人:周崇配,男,1965年5月20日出生,住温州市平阳县。申请执行人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顺利、周崇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顺利、周崇配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