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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08执1042号

成都市俱进运业有限公司、钟号与企业有关的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2
公开日期
2021-04-21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当事人
成都市俱进运业有限公司;钟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川0108执1042号 申请执行人成都市俱进运业有限公司,住成都市成华区福康街9号(青龙街道),

法定代表人:陈婷,机构代码:91510108746430816H。 被执行人钟号,男,1987年8月7日出生,31岁,汉族,号码×××14,住四川省郫县。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成都市俱进运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钟号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8)川0108民初653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2019年3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成都市俱进运业有限公司自愿申请将该案撤回强制执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范 伟

审判员 伍宏山

审判员 薛跃发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夏宇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