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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202执540号

陈晓红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2
公开日期
2021-08-15
所属地区
肇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劳动争议
当事人
陈晓红;诺远普惠咨询有限公司肇庆第一分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202执540号 陈晓红、诺远普惠咨询有限公司肇庆第一分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陈晓红与被执行人诺远普惠咨询有限公司肇庆第一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执行中,诺远普惠咨询有限公司肇庆第一分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申请执行人陈晓红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工资合计60245元,因此,肇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肇劳人仲案字〔2018〕211号仲裁裁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可办理结案。 特此通知 注:具体事宜请与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组联系,联系人:陈俊捷、李子昊,联系电话:0758-2755692,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前进南路9号,邮编526060。 更多数据: